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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工程机械环保治理真是动真格的

更新时间:2016-05-24 09:50:53点击次数:977次字号:T|T
工程机械排放低于国三标准下月起不能在哈市落户
  来自东北网的消息,从哈市环保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无废气污染控制装置且排放烟气的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将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自20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稽查二科科长徐虹光介绍,自今年4月1日起,哈市环保部门将按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严厉整治,包括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同时将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自20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凡是拥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须加强检查,对无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应加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武汉下月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 挖掘机排气不合格将罚5000元
  来自长江日报消息,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4月1日起,市环保局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一旦发现排放不合格或面临5000元罚款。今后包括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实施的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无废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以5000元罚款。武汉市正在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和权属,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内出台。   国三标准即将实施,不达标工程机械将会逐步退出市场
  2016年4月1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将迎来一项强制性政策的实施。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从这一天开始,除农用机械之外,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简称“国三标准”)。   按照业内的说法,上述政策实施后,除农用机械外,所有工程机械生产制造和销售企业,一律不得销售达不到“国三标准”的设备。这一强制性环保要求,对于工程机械行业而言,意味着更高的污染排放控制标准和更高的生产成本,也意味着一批达不到这个要求的生产企业将被强制性退出市场。   今年两会期间,玉柴集团董事长晏平提出,要对工程机械进行强制上牌和有针对性地强制报废。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从2013年开始,便数次向有关部门呼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便对体量巨大的老旧落后设备进行及时淘汰,为实现行业整体升级扫清障碍。主动要求加大淘汰力度背后,除了出于对环保的考量,更大的原因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和低使用率。一方面,眼下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率不足,另一方面,工程设备保有量在几年的时间中却不断积累,由此造成销量持续地下滑。需求空间的不断收缩,这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目前的惨痛之处。
(编辑:liang)